上了“黑榜”就與重大項目招投標無緣
日前,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對環境保護領域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今后在環境保護上違法失信的企業,將被列入“黑榜”,并被實施聯合懲戒。
根據《通知》,當企業評分低于60分時,就將被列入“黑榜”失信名單,通過政府網站或相關媒體進行公示,并推送至鄭州市社會信用信息平臺,接受信用建設成員單位的聯合懲戒。懲戒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執法監察頻次,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金融機構對其審慎授信,在其環境信用等級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貸款;不得參與評優評先。被列入“黑榜”的建設單位,將被限制參與鄭州市的重大項目招投標資格。同時,失信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不能被推薦為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人選;不能參與道德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等評選,在各類評先表彰中實施“一票否決”。
與“黑榜”的懲戒相比,列入“紅榜”的單位,則能享受諸多好處。《鄭州市施工揚塵監管信用評價計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誠信評價評分為滿分的施工單位,在橙色及以下重污染天氣預警管控和“封土行動”期間,經批準可進行合土石方類的施工作業;被列入“紅榜”的建筑垃圾清運企業,則在政府投資工程的垃圾清運項目招投標中有優先資格等。
信用評價計分按照百分制進行,計分周期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滿一周期,扣分情況自動清零,不轉入下一周期。
根據《通知》,6月4日,鄭州市環保局對上半年存在環境違法失信行為主體的環境信用評價計分結果進行了公開通報。記者看到,在施工揚塵信用評價中,鑫苑國際新城安置區二期09地塊項目、源升金羅灣B11地塊施工項目、沙口村安置房項目、石佛合村并城項目分別被扣0.1-1分,它們的建設單位公司、施工單位公司和監理公司連帶被扣了同樣的分。而在建筑垃圾清運方面,鄭州泰鑫土石方清運有限公司、鄭州金運土石方清運有限公司、河南升龍土石方清運有限公司、河南富順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等清運企業則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