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6月15日,央行共為4家機構進行了信用評級機構備案,信息如下:
1.2019年11月26日,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證監會聯合發布《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依此對該辦法實施前已經開展信用評級業務的機構和新設立的信用評級機構辦理備案。
2.此表按照各地信用評級機構備案完成時間順序排列。
3.完成備案辦理不視為對信用評級機構評級質量、技術方法、風險管理、內控合規等方面的認可和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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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15日,央行共為4家機構進行了信用評級機構備案,信息如下:
1.2019年11月26日,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證監會聯合發布《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依此對該辦法實施前已經開展信用評級業務的機構和新設立的信用評級機構辦理備案。
2.此表按照各地信用評級機構備案完成時間順序排列。
3.完成備案辦理不視為對信用評級機構評級質量、技術方法、風險管理、內控合規等方面的認可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