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荊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1、加大懲戒力度, 堅持“建設單位限制拿地,施工單位限制投標,監理單位限制入市,商混企業限制供應,執業人員限制從業”管控。 2、將揚塵防治納入建筑業信用監管考評體系,對履犯不止的,除依法處罰外,實施掛網懲戒、媒體曝光。 3、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報監督部門備案,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費必須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