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質量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我省將建立質量分級制度和質量增信融資制度,將質量水平、標準水平、品牌價值等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和貸款發放參考因素。
■開展質量提升十大專項行動
到2020年,全省大質量、大標準體系基本形成,質量供給水平大幅提高,質量型發展優勢凸顯,質量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進一步增強,質量強省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我省將開展十大專項行動:制造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農產品、食品藥品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消費品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工程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服務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對外貿易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文化質量提升專項行動,生態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城鄉建設管理質量提升專項行動,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加快制造業標準化和質量提升,提高關鍵領域核心競爭力。到2020年,制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達到83.5以上,裝備制造業占規模以上工業比重達到26%以上,第一支柱產業地位得到鞏固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2%以上。
到2020年,中國馳名商標達到330件,省名牌產品保持在1500項以上,省服務名牌達到350個以上,新增大禹獎1個以上、魯班獎10個以上,獲批建設“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20個以上。
■建立質量增信融資制度
意見提出,建立質量分級制度,倡導優質優價,引導、保護企業質量創新和質量提升的積極性。把握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雄安新區創新驅動發展引領區和石保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規劃建設重大機遇,加快產學研合作創新示范基地和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
建立以質量綜合競爭力和標準創新為核心的質量增信融資制度,將質量水平、標準水平、品牌價值等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和貸款發放參考因素。
■健全質量資助和激勵制度
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對新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獎勵50萬元,對新取得國際商標注冊的企業按注冊費的70%、總額不超過20萬元獎勵企業,對新注冊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新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每件獎勵2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知名品牌示范區、國家生態原產地保護示范區、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示范區、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核心示范區的分別獎勵5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和國家級生態旅游示范區的經營管理單位獎勵1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