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立部門聯合獎懲機制
南昌晚報訊 昨天,記者從政府部門獲悉,我省出臺《關于推進企業信用監管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建立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讓守信者一路綠燈、失信者處處受限。
目標
2020年建立部門聯合獎懲機制
我省提出,到2020年,各地、各部門基本建成信息化系統并互聯互通,做到企業信用信息統一歸集公示標準化和部門信息共享應用全覆蓋,基本建立部門聯合獎懲機制。
我省提出,加強企業信用信息統一歸集,建立以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為識別的“經濟戶口”。信息歸集內容包括基本數據,歸集反映企業經營狀態的注冊登記、企業年報、抵押質押、行政許可等信息;處罰及司法數據,重點歸集反映企業失信情況的法院判決信息和涉及環境安全、食品安全、生產安全、金融安全等重點領域處罰數據;預警數據,歸集企業經營過程中的行為信息,包括欠稅、欠社保、欠薪、欠水、欠電等,及時發出預警,避免失信行為的發生等。
公示
企業嚴重失信行為公示三年
我省提出,加強企業信用信息對外公示。建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與信用江西、法媒銀·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江西省誠信紅黑榜等對接機制,對嚴重失信企業予以披露和曝光。
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為一年,其中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公示期為三年,對公示期限屆滿的企業按要求及時撤下相關行政處罰信息。
獎懲
對守信企業進行聯合激勵
對守信企業進行聯合激勵。對守信企業,在財政資金補貼、項目申報、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融資、榮譽授予等方面給予優先。
對失信企業進行聯合懲戒。限制或禁止參加政府各類表彰獎勵及誠信公示活動,限制或禁止享受財政資金補貼等政策扶持,限制或禁止相關的行政許可審批,限制或禁止相關的政府采購、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等。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股東或合伙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等實施市場或行業禁入、限制等。
加強失信企業市場性行業性約束。對企業嚴重失信行為,同時記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有直接責任人員的個人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嚴重失信企業法定代表人,實施限制乘飛機、乘高等級列車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等措施。支持行業協會、商會按照行業標準、行規、行約等,視情節輕重對失信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勸退等懲戒措施。(全媒體記者 吳躍強)